四川在线消息(李芝军 记者 付江)9月21日上午10时许,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黑恶犯罪案件。绵阳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30余名干部群众全程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蒋某纠集王某、张某某、蓝某某、李某、蒋某某,通过微信聊天方式自称是未成年人的女性,先后与三名被害人相约在绵阳高新区的酒店开房,被告人蒋某某虚构自己是所约未成年人的哥哥的事实,纠集其他被告人以暴力方式威胁殴打被害人,强迫被害人同意支付现金予以私了,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六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在庭审几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记者从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高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刑事审判的重中之重,层层动员部署,建立了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并且指派富有刑事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组建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扫黑除恶案件。通过全面排查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主动发现移送涉黑涉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