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首例拒执罪自诉案开庭 “老赖”有钱不还被判8个月

www.scol.com.cn (2018-10-31 15:42:53) 来源:川报观察
编辑:尹勇  

付江 川报观察记者 祖明远

10月29日,绵阳市首例自诉拒执罪案件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经审理,当庭判处被告人蒲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了解,杜某和蒲某系夫妻,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共同或单独向李某借款共计85480元,后经李某催要未果提起诉讼,涪城法院判决杜某和蒲某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执行,涪城法院向杜某和蒲某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令其报告财产,限期履行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查实,蒲某隐瞒其工资所得并转移。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后蒲某表示悔改并出具书面承诺,但仍不按承诺履行。李某认为,蒲某存在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情形,涉嫌构成拒执罪,遂向涪城法院提起自诉。

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蒲某作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其行为属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合议庭根据被告人蒲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当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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