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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小孩骑马摔伤 农家乐一审被判赔10多万元

www.scol.com.cn  (2017-11-07 16:40:55)  来源:绵阳长安网  
编辑:尹勇  

近日,三台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某农家乐赔偿原告华华因骑马摔伤造成损失的80%,其余20%损失原告自理。

小孩骑马摔伤,索赔损失18万余元

2017年1月12日,魏某(女)带着7岁的儿子华华(化名)到三台县某农家乐游玩。农家乐为游客提供骑马游玩的活动项目。魏某购买门票后,将华华独自放上马背,由跑马场工作人员阮某牵着华华骑的马,在场地跑道内小跑。

在华华骑马游玩期间,魏某擅自进入跑道内给华华照相,还几次要求阮某将牵马的缰绳放开。阮某应魏某之请将缰绳放开,魏某在照相时,马受惊突然奔跑起来,将华华摔下马背,但华华的脚还挂在马镫上,身体被马拖行了一段距离后才被救下。华华受伤治疗用去4万余元医疗费,农家乐垫付医疗费了2.1万元。

华华伤愈后,被评定为一处九级和一处十级伤残。2017年6月,华华将某农家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承担八成责任

某农家乐认可华华受伤的基本事实,但辩称华华受伤是因监护人擅自进入跑道拍照,引起马受惊造成,因此华华的损失应由其母亲魏某承担,被告只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涉案跑马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购票才能进入。马在被华华骑行过程中受惊,导致华华摔下马背受伤致残,显然构成侵权,被告农家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跑马场外树立了骑马的安全警示牌。作为华华的监护人,魏某应当意识到将未成年人独自留在马背上的风险,却忽视风险和警示牌的告知义务,擅自进入跑道内拍照,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作为骑马项目的开办者,农家乐应比普通游客更能够认知到骑马的危险性。马匹受惊虽有外部的诱因,更不能否认是马匹受训的程度及牵马人的控制行为。本案中,阮某曾因魏某要求放开过缰绳,但无论魏某是否要求其放开缰绳,其作为负责控制马匹的人员,都不应放开缰绳,致使驮运游客的马脱离掌控。马受惊后,阮某未有效控制惊马导致事故发生,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后,法院判定由魏某承担20%的责任,某农家乐承担80%的责任,由某农家乐向华华赔偿14.47万余元。品迭某农家乐垫付的2.1万元医疗费后,还应支付12.37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法官评语

家人共同出游其乐融融,但在游玩过程中,成年家长不仅要注意自身安全,也要对未成年家庭成员加强监管。本案中,华华受伤既有家长魏某疏忽大意并照相惊马的因素在其中,更重要的是马场的工作人员对魏某进入跑道照相的行为没有制止,放任其行为导致惊马的结果发生。

就此案法官提醒游客,在参与存在一定风险的游乐项目活动时,应该事先做好充足防范准备,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警示告知内容,自觉遵守游览、游戏规则,确保自身的安全性。经营者的安全保障和审慎注意义务同样至关重要,这里的义务不仅指告知运动风险,而应为参与活动者提供足够确保安全的装备并对其进行充分、必要的指导,从而确保其消费过程的安全。(王传涛 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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