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评价+通报+发函”督办问责制度
盐亭着力构建“微腐败”防治体系

www.scol.com.cn (2018-12-07 16:18:55) 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尹勇  

“你镇在‘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中,广协村、青坪村分别有10950.36元、17393.38元未收回。请基于以上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落实……”近日,盐亭县纪委监委向安家镇党委发出了问题整改督办函,并对整改时限作出明确要求。

这是盐亭县纪委监委在构建“微腐败”防治体系中又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盐亭县纪委监委围绕农村“三务”公开、脱贫攻坚领域、“一卡通”专项清理、民生项目资金等,不定期开展专项巡查,重点在发现村级“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完全、侵害群众利益、工作不落实等问题。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对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精准解决,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针对检查的整体情况,县纪委监委对被检查单位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次给予评价,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一般性问题,进行通报,对发现的个性和严肃性问题,进行点对点发函督办并限期整改。同时,县纪委监委在年初通过制定责任清单,录入“全面从严治党”大数据监督平台,实行网上填报并审核打分,对逾期不填报、填报敷衍应付等问题系统自动红灯预警,并对相关人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据统计,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开展专项巡查3次,共发现问题200余个,发出整改督办函20余件,通报问题50余个,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50余个。

“整治‘微腐败’是一项牵涉面广、解决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委监委都要积极行动,把责任扛实扛牢。”盐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冯科敏介绍,这种“评价+通报+发函”的模式,不仅是为了促进责任的落实,更是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勤政这根思想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针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问题,盐亭县建立督办问责制度,县纪委监委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实施点对点、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和职能部门严肃问责。同时,构建形成具有盐亭特色的“微腐败”防治体系—“四单合一”(即权力流程清单+风险责任清单+问题分类清单+案例警示清单),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在构建微腐败防治体系中,盐亭还强化队伍建设,延伸“治微监督链”。在全县33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置村(社区)纪检员399名。为尽快发挥村级纪检员发挥监督作用,组织村级纪检员系统培训、片区交叉学习,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同时,在专项检查中,组织村级纪检员参与其中,在检查中熟悉工作,为日后监督打下基础。各乡镇纪委抽调村级纪检员协助案件办理,深入参与到初核、谈话、审理等全过程,手把手教、面对面学。通过跟案锻炼,熟悉基层微腐败风险点和易发点,让村级纪检员真正做到善监督。截至目前,全县各村级纪检员共协助乡镇纪委处理各类问题线索60余件,协助县纪委执行处分决定5件,处理违规违纪自办案件13件。

通过一系列举措,盐亭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醒,让预防微腐败深入人心,进一步涤清基层社会风气,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郭寒梅 安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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